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55.我从木星灵那里进一步得知关于木星居民的各种事,如他们的行走方式,他们的食物和住所。关于他们的行走方式,他们不像这个和许多其它星球的居民那样直立行走,也不像动物那样四足爬行;他们行走时,会用手来协助自己,每隔一步就半抬脚;每三步就把脸转到两侧和后面,同时快速地使身体微微弯曲。这是因为他们认为让别人看不到脸,是不礼貌的。
当以这种方式行走时,他们始终抬起脸,和我们一样,以便他们既能看到天空,也能看到大地。他们不会将脸朝下,以至于只盯着大地,并称之为诅咒。他们当中最卑鄙的人会这样做,不过,他们若继续下去,不抬起脸来,就会从他们的社群被逐出。
然而,他们坐下时,看上去像我们地球的人,上半身直起来;不过,他们通常盘腿而坐。不仅走路的时候,而且坐着的时候,他们都特别小心,以免人看不见他们的脸,而是在后面看到他们。事实上,他们很愿意让人看见他们的脸,因为他们的心灵能由此显现。他们从不表现出不符合他们内心想法的面部表情,还发现这是不可能的事。在场的人能由此清楚看出他们对自己抱有什么意图,尤其他们的表面友谊是真诚的还是被迫的,因为他们从不隐藏这一切。来自木星的灵人向我证明了这一点,他们的天使也予以确认。因此,他们的灵人看上去也不是直立行走,更像是游泳者,在手的协助下前行,并时不时地环顾四周。
1864.“当那日,耶和华与亚伯兰立约”表示主的内层人与祂的内在人或耶和华的结合。这从“约”的含义清楚可知,“约”是指结合,如前面所解释的(665, 666, 1023, 1038节)。由于就内义而言,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,所以它表示内在结合。主越来越走向与耶和华祂的父的结合和合一,直到最终祂成为一;也就是说,人身或人性本质本身也变成耶和华,耶和华是主的内在人本身。这些事由耶和华与亚伯兰所立的约来代表。谁都能看出,耶和华从不与人立约,因为这违背神性。人算什么,不就是可鄙、肮脏的东西,凭自己只会思想和实行邪恶吗?他所行的一切良善皆来自耶和华。由此可见,这约,和与亚伯兰的后代所立的其它约一样,无非是神性和神国度的属天事物的一个代表。此处与亚伯兰所立的约代表主的人身或人性本质与其神性本质,即耶和华的结合。它代表主的内层人与祂的内在人,即耶和华的结合,这一点从前面的讨论(1659:2, 1661:5, 1707:5, 1708, 1729:2, 1732, 1737, 1738, 1793:1, 1815节)明显可知,即:主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越来越与祂自己结合和合一。前面(1701-1702, 1707节)已阐明何为主的内层人,即:内层人是介于内在人与外在人之间的中间人。
4906.“拉出她来,把她烧了”表它应被灭绝,即他玛所代表的教会内在应被灭绝。这从“拉出她来,把她烧了”的含义清楚可知,“拉出她来,把她烧了”是指被灭绝。“拉出来”论及真理,“烧了”论及要被灭绝的良善。“烧”论及良善的灭绝,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;原因在于,“火”和“火焰”在灵义上表示良善,因而“热”表示对良善的情感;但就反面意义而言,“火”和“火焰”表示邪恶,因而“热”表示对邪恶的情感(1297, 1861, 2446节)。此外,良善实实在在是属灵之火,赋予生命的属灵之热由此放射出来;邪恶也是火,焚毁人的热由此放射出来。凡将注意力转向这个问题,并反思它的人都能清楚看出,爱之良善是属灵之火,对该良善的情感是属灵之热。事实上,人若深入思考人的生命之火和热出自何处,就会发现爱是它的源头;因为一旦爱停止,人就变冷;而爱越在他里面增长,他就变得越温暖。除非人的生命之火和热出自这个源头,否则他根本不可能拥有生命。但产生生命的这属灵之火或热却在恶人当中变得一团焚毁的烈火,因为对他们来说,它就转化为这种火。在没有理性的活物或动物当中,属灵之热同样流入进来,并带来生命,但这生命照在其器官形式中的接受而各异,因此,它们的知识和情感是与生俱来的,如蜜蜂和其它生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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